收到強制驗窗通知後,業主要在指定期限內委任合資格人士檢查窗戶;如需修葺,亦要按計劃要求安排工程及呈交文件。樓齡達到門檻,並不等於每個單位即時有申報責任,是否收到法定通知是重要分別。
以下由通知、檢驗範圍、委任人員講起,再說明修葺、表格及費用,方便你按自己收到的文件逐步處理。
驗窗是甚麼?先分清強制檢驗與一般安全檢查
很多人把「驗窗」當成例行家居保養,但香港的強制驗窗計劃是另一回事:它的觸發點是屋宇署送達的法定通知,不是樓齡一到就自動要交文件。未收到通知前,你可以因窗戶安全自行安排檢查;收到通知後,才進入有指定期限和指明表格的法定程序。
因此,先分清你手上的是哪一種:
- 法定通知:由主管機關送達,列明樓宇/處所與期限,要求做訂明檢驗,需要時做訂明修葺;
- 一般安全檢查:你自行安排的窗戶檢視,用於了解窗鉸、螺絲、玻璃等狀況;
- 維修評估:針對漏水、開關不順等問題的報價,未必屬於法定要求。
詞彙上,香港日常講「驗窗」,強制計劃的英文名稱是 Mandatory Window Inspection Scheme;至於窗戶檢驗,可按語境理解為 window inspection。最重要的是:坊間所講的「驗窗紙」、「合格紙」或「證書」,都不是法律文件名稱,不能單憑一張商戶發出的紙就當完成法定要求。
哪些樓宇收到通知後要驗窗?
強制驗窗計劃的書面門檻是: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但不高於3層的住用樓宇除外;即使符合樓齡,責任仍以接獲法定通知為觸發點。換句話說,全港有大量樓齡超過10年的樓宇,但某一年被選中、收到通知的只是其中一批目標樓宇。
「十年驗窗」只是樓齡門檻的說法,不等於逢10年就要自行申報一次。目標樓宇的揀選以風險為本,會考慮因素包括墮窗舉報記錄、窗戶狀況和樓宇集群;若樓宇整體窗戶欠妥或失修、對公眾構成較高潛在風險,可獲優先揀選。
判斷自己是否在範圍內,可以按三項條件合併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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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條件 | 要看甚麼 | 行動 |
|---|---|---|
| 樓齡 | 是否達10年或以上 | 核對官方紀錄 |
| 樓宇類型 | 是否不高於3層的住用樓宇(已列明的除外類別) | 有疑問向主管機關確認 |
| 通知 | 是否收到法定通知、通知日期和期限 | 以通知為準 |
已核實的除外範圍只限官方概覽列出的類別。至於個別個案可否豁免或撤銷,涉及實際情況,不要自行假設「剛剛維修過」就等於豁免;這類爭議應向主管機關確認。
驗窗會檢查甚麼?4類安全重點與不屬訂明範圍的項目
訂明檢驗涵蓋所有窗戶及玻璃百葉窗,包括個別私人處所及樓宇公用部分的玻璃牆。有幾類不屬於強制驗窗:室內的間隔玻璃嵌板、地下舖面的櫥窗,而幕牆屬強制驗樓計劃,不在驗窗範圍。
合資格人士在個別處所評估時,重點落在四類會影響窗戶安全的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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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 | 要看徵狀 |
|---|---|
| 玻璃嵌板 | 破爛或破裂 |
| 窗框及窗扇 | 難以開啟/關閉、變形/不穩 |
| 窗鉸 | 變形或缺漏、嚴重生銹 |
| 鉚釘、螺絲 | 變鬆/缺漏、呈現灰白色粉狀物質或鐵銹 |
這裡有一條常被誤會的界線:防水密封劑、防水墊條/膠條等組件,如果不影響窗戶安全,並不屬訂明檢驗及訂明修葺的涵蓋範圍。不過,若膠條老化令窗扇開關不順,甚至出現滲水,合資格人士可建議你在修葺窗戶時一併處理。關鍵是要求對方明確區分:哪些項目因關乎窗戶安全而屬計劃下必須做,哪些只是建議進行的額外工程。這個區分直接影響你的報價和合約內容。
如何查驗窗通知、樓宇名單與遵從紀錄?
查驗窗通知,應使用屋宇署的通知發出及遵從狀況搜尋工具,可按通知或指示編號、街道名稱、樓宇名稱等搜尋。搜尋結果顯示的是通知及遵從狀況,例如未獲遵從、已獲遵從、已獲撤銷、已被取代,以及樓宇公用部分的相關狀況。
有兩點要特別注意。第一,官方搜尋頁警示近期通知可能尚未在資料庫更新;因此「搜不到」不等於一定不在計劃內,可以在下次更新後再查,或向屋宇署確認。第二,搜尋結果只是通知與遵從紀錄,不是公司推介,也不是驗窗結果評分;它不能告訴你哪間公司做得好。
也因此,用「2026名單」、「最新名單」之類字眼去理解要小心:資料庫是動態的,年份只反映你查詢的時間,而不是一份靜態、完整、即時的名單。個別屋苑的當前狀況,一律以查詢當時的官方紀錄和手上的法定通知為準。查詢時可以記下查詢日期,日後跟進或與法團討論時有助說明。
誰可以驗窗?合資格人士、驗窗卡與承建商要分清
驗窗和修葺是兩個資格層次,要分開核實。
合資格人士須在委任當時名列建築事務監督備存的相關名冊,可來自5類: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檢驗人員、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以及就窗戶相應小型工程級別/類型/項目註冊的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法例要求合資格人士親自進行訂明檢驗,不能只由公司派人代替。屋宇署自2016年2月15日起向合資格人士發出驗窗卡,卡上載有姓名及近照、簽發日期、屆滿日期及承建商名稱(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檢驗人員除外);屆滿日期與其在相關名冊內的有效期相同。
註冊承建商則在需要修葺時才登場:須為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或就關乎窗戶的小型工程獲得註冊資格的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後者只可進行屬於其獲註冊級別、類型及項目的工程。
實際核實時,可以做三件事:
- 用屋宇署的搜尋註冊名單工具查合資格人士的姓名或註冊編號;
- 要求上門者出示驗窗卡,核對姓名、近照和屆滿日期;
- 如要修葺,另外查承建商的註冊類型與級別是否對應你單位的工程。
消費者委員會亦提醒,曾有投訴指公司有註冊,但派出的驗窗人員不在合資格人士名單上,所以「公司有牌」和「上門那位有資格」要分別確認。
收到驗窗通知後的完整流程
完整流程可以按以下順序理解:
- 接獲法定通知:留意通知日期、期限與涵蓋範圍(個別單位、公用部分)。
- 委任合資格人士:在名冊內挑選並確認其親自檢驗。
- 訂明檢驗:合資格人士確定窗戶是否已變得危險或可變得危險。
- 如有需要,委任註冊承建商:由合資格人士監督下進行訂明修葺。
- 呈交指明表格證明書:由獲委任的合資格人士向建築事務監督呈交,以供記錄及抽樣審查。
需要修葺與否,表格不同,這是讀者最易混淆的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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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 | 用途 | 適用情境 |
|---|---|---|
| WI1 | 委任合資格人士及窗戶訂明檢驗/修葺的完工證明書 | 同一合資格人士負責檢驗及監督修葺 |
| WI2 | 委任合資格人士及窗戶訂明檢驗證明書 | 不同合資格人士分別做檢驗和監督修葺 |
| WI3 | 委任合資格人士及監督訂明修葺的證明書 | 同上,由負責監督修葺的一方提交 |
選用同一人還是兩個人,會決定你要交WI1,還是WI2加WI3。坊間所講「驗窗紙」在法例上沒有這個名稱,合資格人士仍須填寫及呈交指明表格;普通書面證明並不符合計劃要求。另可留意,提交的指明表格如有欠妥(例如地址與法定通知編號不符、未簽署、註冊編號不完整、日期不正確),會被退回而不作進一步處理;提交WI2時亦須一併附上檢驗報告。
驗窗限期與「5年一次」應怎樣理解?
期限方面,官方概覽列明:個別單位的窗戶一般在通知日期起計6個月內委任合資格人士,完成訂明檢驗及訂明修葺(如有需要);大廈公用部分的窗戶(不論有沒有業主立案法團)則為9個月。實際限期以你收到的通知為準,通知上列明的日期才是計算起點。
至於「5年一次」的說法,要小心理解。已核實的規則是在法定通知獲遵從後,建築事務監督不得在該強制驗窗通知的日期後的5年期屆滿前,就同一窗戶送達新通知。這是一項重新送達的限制,意思是短期內不會就同一批窗戶再發通知,而不是「驗窗紙有固定5年有效期」或「業主要自行每5年申報一次」。
對業主的實際意義是:完成程序後,保存好表格副本、單據和相片,日後賣樓、出租或再裝修時有紀錄可查;同時不要因為「有5年」就把窗戶保養放到一旁,窗鉸、螺絲和膠條的損耗不會因為一張證明書而停止。
驗樓與驗窗有甚麼分別?
很多人把驗樓和驗窗混為一談,但兩者在範圍、專業人士和門檻上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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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 | 強制驗窗計劃 | 強制驗樓計劃 |
|---|---|---|
| 樓齡門檻 | 達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3層的住用樓宇除外) | 達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超過3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 |
| 檢驗範圍 | 所有窗戶及玻璃百葉窗,包括個別處所和公用部分玻璃牆 | 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等 |
| 幕牆 | 不屬驗窗範圍 | 屬驗樓範圍 |
如你同時收到兩種通知,就要按各自通知處理:驗樓涉及的是註冊檢驗人員和樓宇構件,驗窗涉及合資格人士和窗戶。一份普通的驗窗報告不能代替驗樓的要求,反之亦然;兩者的期限、表格和專業人士都不同,宜分別記錄進度。
業主、合資格人士與承建商各負甚麼責任?
角色分工可以這樣理解:
- 業主/法團:在通知限期內作出合適委任,讓訂明檢驗和所需修葺得以完成;
- 合資格人士:親自進行訂明檢驗、提供妥善監督、確保修葺物料及施工符合法例與標準、就緊急情況及委任事宜通知建築事務監督和業主、呈交相關文件;
- 註冊承建商:只在其註冊級別、類型及項目範圍內施工,確保窗戶安全。
屋宇署「合資格人士及註冊承建商」頁面分別列出服務提供者的罪項與刑罰,例如合資格人士或其任何代表沒有親自進行訂明檢驗、沒有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提供妥善監督、沒有確保窗戶安全,以及並非合資格人士而核證或監督訂明檢驗/修葺,每項均對應特定罰款或監禁幅度。查閱時可記住這是一份服務提供者的責任清單,列明的罰款水平與業主的罰則並不相同。
業主一方如無合理辯解而不遵從強制驗窗法定通知,同樣有法律後果;相關定額罰款、罰款及監禁,以及分擔公用部分費用等規定,列於屋宇署「業主/業主立案法團」頁面,並以該頁面當時的內容為準。如服務提供者涉嫌違規、行為失當或疏忽,業主/法團可致電2626 1616(由1823接聽)向屋宇署舉報,亦可向其所屬工會、聯會、專業學會或註冊管理局提出。
如何選驗窗公司?報價、資格與文件怎樣核實
選擇驗窗服務,次序應該是「先核實資格,再看報價,最後才比較價錢」。資格核實方法見上文;報價方面,消費者委員會的建議很實用:條款要逐項列明,不要接受口頭承諾。
要求報價時,可以列明要寫清楚:
- 檢驗費用;
- 屬於訂明修葺的項目,以及各項配件、物料種類、數量與價格;
- 不屬訂明範圍的額外工程(例如防水膠邊)及其價格;
- 代辦文件及呈交表格的費用;
- 工程是否包括再檢驗、日後跟進安排。
「免費驗窗」是常見招徠,但即使標示免費,消費者仍可能須支付代辦文件等費用;若純粹因關注窗戶安全而找服務,亦應事先講清楚檢查目的、是否收費、會否提供書面結果。另外,消委會提到有投訴指驗窗師傅聲稱防水膠邊老化會導致「不合格」,建議加錢更換-但這類部件若不影響窗戶安全,本不屬計劃範圍,你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接受額外工程。
公開文章不宜列出公司名稱或所謂「黑名單」,網上推介或自稱排名亦不能當作資格證明;判斷依據始終是官方名冊和指明表格紀錄。
未收到通知,可否自願驗窗?
未收到通知,也可以因安全需要主動安排窗戶檢查;這是自願的保養行為,與法定程序不同。但要留意,「自願樓宇評審計劃」是有指定制度名稱的計劃:房協推出的這項計劃旨在表揚管理得宜及維修妥善的樓宇;樓宇取得認證後,可在相關檢驗周期內獲屋宇署認可為符合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僅指公用部分的窗戶)的要求。
正因如此,不應把任何商戶提供的免費檢查、口頭評估或自行製作的證書,直接稱作官方自願計劃,也不要假設參加了就自動免除法定通知。計劃的申請資格、評審範圍和與強制驗窗通知的銜接細節,須以計劃當前頁面及主管機關說法為準。
如果只是擔心窗戶安全,實際可做的包括:開關時留意有無異聲、鬆動或難以鎖上;大雨後看看窗邊有無水痕;清潔時不要用力拉扯窗扇;發現玻璃破裂、窗鉸變形或螺絲生銹,交由合資格人士處理。這些觀察不代替專業檢驗,但能幫你及早發現問題。
公屋、居屋及指定屋邨如何辦理?
如樓宇或處所位於居者有其屋計劃屋苑、租者置其屋計劃屋邨或公共屋邨範圍內,而要按兩個計劃進行訂明檢驗及修葺,已填妥的指明表格應郵寄或親身遞交房屋局常任秘書長辦公室獨立審查組,地址為九龍黃大仙龍翔道138號龍翔辦公大樓8樓。填表前,應先查閱《建築物條例》適用之屋邨/屋苑/設施名單,以分辨哪些屋苑/屋邨受條例監管。獨立審查組的系統(公屋查圖易)亦設有強制驗樓驗窗呈交搜尋及驗樓/驗窗通知狀況查閱功能。
不過,交表路由清晰,不等於責任分配一刀切。租戶、業主、法團和房委會樓宇在不同情況下由誰委聘、誰付款,並非完全相同;個別單位是否自行委聘,須按屋邨性質、法定通知的收件人,以及屋邨辦事處的指示確認。若你收到通知但身份是租戶,先把通知副本交予業主並向屋邨辦事處查詢,會比自行找師傅穩妥。
屋苑與地區驗窗查詢應怎樣核實?
不少人會用「某區驗窗」、「某屋苑強制驗窗」來搜尋,這類查詢可以按一條固定路線處理,通用文章能回答的部分到此為止:
- 查官方通知紀錄:用屋宇署的搜尋工具按地址、樓宇名稱或通知編號查發出及遵從狀況,並記下查詢日期;
- 確認通知收件人及期限:分清是個別單位6個月,還是公用部分9個月,以及由誰負責委任;
- 核實合資格人士:在官方名冊查姓名及註冊編號,上門時核對驗窗卡;
- 再查地區服務能力:直接向個別服務提供者確認是否涵蓋你的地區、檔期和收費。
第4步屬商業資訊,並非官方紀錄。因此,像上水、美孚、錦英苑、天頌苑、第一城這類地區或屋苑字眼,本身回答不到你的問題:要真正有用,需要有地址級官方紀錄、屋苑層面的實際安排,以及供應能力支撐。如果找不到這些資料,就應回到上面第1至3步,以官方通知紀錄和合資格人士名冊為準。官方紀錄不會告訴你哪間公司好,網上廣告也不會改變你的法定責任人是誰。
查詢與下一步
如果你仍未確定通知、資格、表格或投訴渠道,可以直接使用官方途徑:
- 屋宇署熱線:2626 1616(由「1823」接聽,24小時運作);
- 電郵:[email protected];
- 地址:九龍油麻地海庭道11號西九龍政府合署北座屋宇署總部地下;
- 舉報:如服務提供者涉嫌違規、行為失當或疏忽,可致電2626 1616向屋宇署舉報。
涉及居屋、租置屋邨或公共屋邨的申報,則使用獨立審查組的路由。安排上,先處理官方查詢和資格核實,再比較服務;委任前把報價、表格責任和期限寫清楚,完成後保存所有副本。若窗戶已出現明顯危險徵狀,應盡快尋求專業處理,不要自行拆窗、調鉸、鑽孔或在高處施工。
常見問題
未收到法定通知,是否等於不用驗窗?
強制驗窗計劃的責任以接獲法定通知為觸發點;未收到通知,不代表窗戶一定安全。你仍可因安全需要自行安排檢查,也可以留意開關是否順暢、有無異聲或滲水。不過,任何自願檢查都不能代替收到通知後的訂明檢驗,也不能自行假設已獲豁免。
只做檢驗、不用修葺,要交哪份表格?
表格選用視乎是否由同一合資格人士負責檢驗及監督修葺。由同一人處理時用WI1;由不同合資格人士分別檢驗和監督修葺時,則用WI2和WI3。坊間所講「合格紙」或「證書」不是法律文件名稱,仍須由合資格人士填寫及呈交指明表格。
屋宇署的搜尋工具查不到我的樓宇,怎麼辦?
官方搜尋頁提示近期通知可能尚未在資料庫更新,所以搜不到不等於一定不在計劃內。你可以核對輸入的地址或樓宇名稱是否正確,在下次更新後再查,或致電2626 1616向屋宇署確認,並以手上的法定通知和官方紀錄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