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園北邨住戶查詢強制驗窗,通常想知三件事:單位是否受計劃規管、收到通知後向誰交表、以及怎樣查核自己單位的狀況。先講一個容易混淆的地方:樓宇是否受《建築物條例》規管,與有否接獲法定通知,是兩個獨立條件。強制驗窗計劃針對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並以收到法定通知為前提,並非單憑樓齡便自動進入檢驗程序。竹園北邨屬公共屋邨範圍,指明表格的遞交對象是房屋局常任秘書長辦公室獨立審查組,不是屋宇署。至於個別單位有否收通知、期限為何,須以官方文件及查核工具為準。下文會逐一說明規管條件、向誰申報、一般期限、分工與查核方法。
竹園北邨強制驗窗:單位是否受計劃規管?向誰申報?
先分清兩個條件:樓宇是否屬計劃涵蓋的私人樓宇,以及是否收到針對該單位的法定通知。強制驗窗計劃規定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業主,如接獲法定通知,須委任合資格人士就樓宇所有窗戶進行訂明檢驗,並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的訂明修葺;如需修葺,另須委任註冊承建商在合資格人士監督下施工。兩個條件同時成立,才進入程序。
公共屋邨、租置屋邨及居屋範圍的遞交安排與一般私人樓宇不同。位於這些範圍而須按兩項計劃進行訂明檢驗及修葺的樓宇或處所,填妥的指明表格須郵寄或親身遞交房屋局常任秘書長辦公室獨立審查組辦理,地址為九龍黃大仙龍翔道138號龍翔辦公大樓8樓。這安排影響的是表格遞交途徑,並不等於個別單位的通知日期、期限或遵辦進度已對外公布。
住戶收到文件後,可先核對三點:通知上的發出日期、通知對象是列明個別單位還是大廈公用部分,以及表格應遞交的對象和地址。若手上沒有通知,不宜假定自己已獲豁免或已被列入名單,應以官方文件為準,並可向法團或管理處了解屋邨層面的情況。
收到竹園北邨通知後的指定期限與法律責任
個別單位窗戶的訂明檢驗及訂明修葺,一般須在通知日期起計6個月內完成,包括在期內委任合資格人士;大廈公用部分窗戶則一般為通知日期起計9個月內。兩者起算點都是通知日期,不是收信後自行選擇的開工日。這是計劃下的一般指定期限,個別法定通知所列的日期和範圍才是最終依據,住戶應以通知文本為準,不要把他人的期限套用到自己單位。
責任誰屬,視乎通知對象。若通知針對個別單位窗戶,責任落在該單位業主身上;若屬大廈公用部分,通常牽涉法團或整體管理安排,兩者的時程、溝通對象和文件往來並不相同。法團處理公用部分時,往往需要協調檢驗範圍與施工安排,個別業主未必能直接代辦。
業主或法團必須在法定通知的指定期限前完成訂明檢驗和修葺工程。如有需要,延期申請可以書面形式向獨立審查組提出,並須列出合理理據;是否獲批須按官方決定,不能事先假定。若未能在期限前遵辦,可能被檢控,一經定罪會面對罰款和監禁。與其等到期限臨近才處理,較實際的做法是盡早確認通知內容、盡早安排檢驗,並保留與服務提供者及法團之間的文件紀錄。
檢驗與修葺的分工:合資格人士與註冊承建商各有什麼責任?
整個流程可理解為分工而非單一委託。業主接獲通知後,第一步是委任合資格人士,由該人士就樓宇所有窗戶進行訂明檢驗,並判斷哪些部分需要訂明修葺。檢驗後如認為有需要修葺,業主須委任註冊承建商,在合資格人士監督下進行工程。合資格人士負責檢驗與監督,註冊承建商負責施工,兩者角色不同,重點在於各自按規定執行。
完成訂明檢驗及訂明修葺後,獲委任的合資格人士須向建築事務監督呈交以指明表格填寫的證明書,供記錄及抽樣審查之用。這一步是流程的收尾,文件由合資格人士呈交,並非住戶自行填一份表便當作完成。公共屋邨範圍的實際遞交對象及地點,按獨立審查組安排辦理,住戶宜向委任的合資格人士確認文件去向,並保留副本。
住戶毋須自行拆窗或判斷結構問題,遇到疑問應交由合資格人士處理,避免在室內自行拆窗、調校窗鉸或鑽孔。保留檢驗及修葺文件,有助日後核對進度。
訂明檢驗涵蓋哪些窗?哪些項目不屬強制範圍?
在強制驗窗計劃下,檢驗須涵蓋所有窗戶及玻璃百葉窗,包括個別私人處所及樓宇公用部分的玻璃牆。換言之,住戶單位內的窗,以及共用位置的玻璃牆,都可能在檢驗範圍之內。相對而言,室內的間隔玻璃嵌板及地下舖面的櫥窗,並不是計劃下訂明檢驗所涵蓋的窗;幕牆則屬於強制驗樓計劃,不屬於強制驗窗計劃的範圍。
修葺項目同樣有界線。欠妥的窗戶組成部分如影響窗戶安全,一律須予以修葺或更換。至於不影響窗戶安全的組成部分,例如防水密封劑、防水墊條或膠條,並不屬計劃下訂明檢驗及訂明修葺所涵蓋的範圍。住戶宜向合資格人士了解哪些屬影響安全的必須修葺、哪些屬不影響安全的建議項目。
這樣做既方便掌握工程範圍,也避免把非強制範圍的改善工作誤當成法定要求,或在未清楚區分的情況下作出不必要的決定。住戶宜以通知和檢驗報告所列的訂明檢驗及訂明修葺範圍為依據,不要把任何建議項目一律理解為法定必須。
如何查核竹園北邨是否已列入官方通知名單及個別單位狀況?
查核可從三個層面入手。第一是屋苑/屋邨層面:獨立審查組就強制驗樓計劃或強制驗窗計劃已送達法定通知的名單,涵蓋已送達通知的屋苑/屋邨,但名單並不列載發給個別屋苑/屋邨法團或單位業主的通知內容,也不載遵從通知的進度詳細資料。因此看到屋邨名稱,只能理解為該層面曾有通知發出,不能直接推斷自己單位已收通知或期限為何,也不能據此斷定單位已完成檢驗。
第二是個別單位層面:住戶可透過屋宇署網站搜尋大廈或個別單位的驗窗通知及遵從記錄,從中了解單位層面的簽發與遵辦狀況。如有需要,亦可向有關的業主立案法團或個別單位業主查詢。
第三是公眾渠道:可致電房屋署熱線2712 2712(由1823接聽)或屋宇署熱線2626 1616(由1823接聽),並可瀏覽屋宇署網頁及流動應用程式『窗安無事』,取得計劃和查核工具的官方資訊。名單未必涵蓋其後新增的通知,住戶宜以最新官方資訊為準,不要單憑某一次查閱結果作長期判斷。若涉及公用部分,宜同時向法團或管理處了解整體安排,避免把個別單位與公用部分的進度混為一談。
委任與挑選服務提供者時要核實什麼?
挑選服務提供者時,核心是核實資格而非比較名氣。住戶可透過屋宇署的官方名冊及相關專業學會名冊,查找合資格人士和註冊承建商的資料;亦可下載流動應用程式『窗安無事』,搜尋及委任已在程式註冊的合資格人士。名冊的作用是協助確認對方是否名列其中,搜尋結果不應被理解為推薦或排名。
核實時可依幾步進行:先查名冊確認對方身分,再在洽談中要求清楚說明檢驗範圍、須修葺與建議項目的分別,以及文件呈交安排。住戶亦可要求對方出示屋宇署簽發的『驗窗卡』或相關名冊下的註冊證明書,以核實其身份並確保該合資格人士親自進行訂明檢驗。住戶宜保留報價、合約及表格文件,以便日後核對進度。任何要求住戶自行拆窗、改動窗鉸或鑽孔的指示,都不應由住戶在室內自行執行,這類工作屬專業維修範圍。
本文不提供任何公司名、承建商名單或排名,也不作價格承諾。由於沒有統一價格資料,住戶宜以資格、範圍說明和文件處理是否清晰為主要考慮,並可向多於一個服務提供者取得報價作參考及比較。
遵辦後仍要留意的保養與後續通知
完成訂明檢驗及訂明修葺並呈交證明書後,住戶仍宜保留相關文件,並繼續留意窗戶狀況。窗鉸、螺絲、膠條等日常觀察到的狀況,會隨時間改變,及早發現異樣可減少突如其來的問題。
住戶可在安全可觸及的室內範圍觀察窗戶有沒有明顯鬆脫、開合不順或滲水痕跡,並記錄出現時間和位置,供日後與專業人士溝通。若發現窗扇鬆動、關不上或結構部分有異,應交由合資格人士或註冊承建商處理,不宜自行拆窗、調校窗鉸或鑽孔。這些工序涉及安全與技術判斷,並非住戶在室內可自行完成的保養項目。
若收到與窗戶相關的新文件,住戶應先核對發出日期、對象和期限,再按需要向法團或官方渠道查證,避免與舊通知混淆。日常保養屬自願性質,與法定通知的遵辦要求應分開理解。
常見問題
竹園北邨住戶是否一定收到強制驗窗通知?
不一定。強制驗窗計劃規定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業主,在接獲法定通知後才須委任合資格人士檢驗所有窗戶。個別單位是否已收通知,須以官方文件及查核結果為準,可先透過屋宇署網站搜尋單位通知及遵從記錄,並向法團或管理處了解屋邨層面情況。
收到通知後,指明表格應交去哪裡?
如樓宇位於居屋、租置屋邨或公共屋邨範圍,已填妥的指明表格須郵寄或親身遞交房屋局常任秘書長辦公室獨立審查組辦理,地址為九龍黃大仙龍翔道138號龍翔辦公大樓8樓。一般私人樓宇則向建築事務監督(屋宇署)提交。
一般要在多久內完成檢驗和修葺?
個別單位窗戶一般為通知日期起計6個月內完成訂明檢驗及訂明修葺;大廈公用部分窗戶一般為通知日期起計9個月內。實際期限以個別法定通知所述為準,延期須以書面向獨立審查組提出並列出合理理據,是否獲批按官方決定。
如何查核竹園北邨是否已列入官方通知名單?
獨立審查組已送達法定通知的屋苑/屋邨名單以屋苑為單位,不載個別單位的通知內容或遵辦進度。個別人士可考慮向業主立案法團或個別單位業主查詢,並可透過屋宇署網站搜尋單位通知與遵從記錄、致電房屋署熱線2712 2712(由1823接聽)或瀏覽屋宇署網頁。名單未必涵蓋其後新增通知,宜以最新官方資訊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