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高度怎樣量?窗台、1.1米防護要求與離地距離的分別

分清窗本身高度、窗台距室內地台、防護欄障高度及窗最高點距地面,了解安全記錄方法、改窗與玻璃設計需要核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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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高度」可能指窗本身有多高、窗台距室內地台多高,或整隻窗位於大廈外牆甚麼高度。這幾個數字用途不同,不能互相代替。香港外牆開口的防護要求、小型工程分級及窗戶設計,都要按各自的量度基準理解;尤其不能把窗最高點與地面的距離,當成由單位那一層地台量起。

三種高度不可混為一談

窗高度、窗台高度與離地距離,有甚麼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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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要分清的量度及用途
窗本身高度窗框或窗扇上下尺寸;詢價時要說明量哪部分
窗台離地高度窗台面相對室內地台的高度,涉及使用及原有防護設計
防護欄障高度按相關樓面及防護要求核對,不能只看窗扇尺寸
窗最高點與地面距離小型工程分類的一項條件;不是窗頂距該層室內地台

窗台可能與原有外牆或防護構造連在一起,所以不能把它只當成傢俬設計尺寸。報價寫「窗高1米」時,也應確認是整框、窗扇、玻璃還是洞口尺寸,以免訂製錯誤。

至於外地裝修文章或產品說明提到的窗高建議,通常屬於設計參考或廠商指引,不能直接搬來當香港法定標準。香港的要求以本地法例及屋宇署的說明為準。若你手上有一份寫明「窗台幾多毫米」的建議表,先問清楚它講的是設計偏好,抑或是受規管的防護欄障高度;兩者不應互換。

防護欄障至少1.1米,是否等於窗台必須1.1米?

屋宇署有關窗戶的小型工程說明指出,建築物地面層之上外牆的開口須以欄障防護,欄障高度不得少於1.1米。這是防護要求,並非所有窗戶本身或窗台的通用尺寸。

較低的窗台不代表可以忽略防護,也不能單憑一塊較厚或強化玻璃就判定合規。應確認玻璃、窗框、護牆或其他部分有沒有承擔防護功能,以及整套設計是否符合要求。房間內另加窗花或開啟限制,也不能自行當成原有法定防護的替代。

住戶層面可做的,是分清哪些屬於原有建築防護、哪些屬於你想改動的部分。若只是更換窗扇或玻璃,與移動欄障、改動外牆開口是兩回事;後者牽涉的審批與工程類別通常更多。任何涉及拆除或改動原有防護欄障的構思,都應先由合資格人士評估,不應自行動手。

小型工程為何要看窗最高點與地面距離?

工程分類會同時考慮高度、跨度、框架、荷載及改動範圍。這裏的「地面」不是每一層單位的室內地台;高層窗戶不能因為窗頂距房間地台只有數米,便當成低層窗工程。

例如第3.6項在最高點距地面不多於3.5米時,另要求結構構件跨度不多於6米;距地面多於3.5米但不多於100米時,則要求只涉及長度不多於1.2米的輔助框。這些情況還要符合該項的荷載及其他結構改動限制。

第2.8項亦有不同高度下的完整條件,不能只看一個數字。尤其超過100米時,仍有跨度及其他共同條件,不是只改看洞口面積便足夠。

住戶可提供所在樓層、窗戶位置及照片,由專業人員按圖則與現場確認地面基準和實際距離。不要站上窗台或從外牆垂放量尺量高度。

拆窗項目的6米,是窗本身高度還是離地高度?

拆除窗與建造或改動窗,在小型工程制度下屬不同項目,條件亦不同,住戶最易把兩者的數字混為一談。

第2.9項的詳細資料分別列出窗或玻璃外牆本身高度不多於6米、最高點距地面多於3.5米、不涉及改動其他結構構件,以及不屬第3.7項。窗本身高度與其所在高度,是兩個不同條件。

因此,6米不是所有窗戶的設計高度上限,也不是窗台高度建議。拆除、修葺、更換及新造應按各自項目核對;一次換窗工程可能同時涉及多項要求。

換窗前,住戶可以安全記錄哪些尺寸?

換鋁窗前,住戶可以自行在安全可觸及的室內位置觀察和記錄,整理成一份清單,方便與合資格人士溝通。記錄的目的不是自行判定法定級別,而是把判斷所需的資料一次過講清楚。

在安全可及的位置,可以記錄室內可見窗框的大概闊高、窗台與室內地台的距離、窗戶數量、所在房間及樓層,並說明想更換窗扇、整組窗或改動洞口。這些屬諮詢資料,訂製尺寸須由施工方複核。

主框、輔助框、構件跨度及法規量度基準,應由相關人員識別及核對。不要把樓層數乘一個假定層高,或用室內地台至窗頂的距離,代替窗最高點與地面的實際距離。

記錄方式以拍照配合文字最實用:每個量度位置拍一張能顯示量度起點和終點的照片,並在旁註明尺寸和量度日期。若窗戶開合不順、窗鉸鬆脫或螺絲生銹,也可一併記錄,這些觀察有助專業人士判斷工程範圍。

要強調,住戶只適宜在安全可觸及的室內位置觀察和量度,不應為了取得數字而站上窗台、伸出窗外、拆除窗扇、調校鉸位或鑽孔。任何涉及外牆、欄障或結構的檢查與維修,都應交由合資格人士處理。記錄清單只是溝通工具,不能代替專業評估,也不代表任何級別結論。

改高、改低或擴大窗洞,是否只是裝修?

改變窗台或洞口,可能同時涉及外牆、結構、防護及採光通風,不能只按「室內裝修」處理。即使目的只是配合枱面或傢俬,仍應先看批准圖則及受影響構件。

屋宇署改動及加建說明指出,指定小型工程可按簡化規定進行;其他改動及加建則須確認所需批准與同意。應由相關建築專業人士或註冊承建商按完整範圍評估,而非一概把所有涉及結構的工程套成同一程序。

動工前亦要查公契、地契及適用的管理同意。原有窗戶外觀、鄰居做法或承建商口頭稱「只改少少」,都不足以代替這些核對。

窗扇尺寸與玻璃規格,為何不能只看高度?

屋宇署註冊承建商作業備考第47號要求設計考慮窗戶位置、高度、方向,以及框架、玻璃和固定組件的尺寸與強度。窗戶能否安全使用,須看整套設計。

該備考列出一般側掩窗扇闊度不應超過700毫米、上懸窗扇面積不應超過2.5平方米等設計及安裝要求;按其相關段落設計可獲接納,偏離則須另行提出理據獲接納。這些並不是窗台高度標準,也不是住戶只核對闊度便可自行選玻璃的依據。

至於低位玻璃,不能只憑「距地台低於1.1米」便一律指定某種玻璃。是否承擔防護、受到甚麼荷載、如何固定及破損後的表現,都要由設計評估處理。

常見問題

窗台不足1.1米,是否一定要重造?

先確認原有防護設計。1.1米要求針對防護欄障,不是單憑窗台面一個尺寸就能判定;原有玻璃、窗框及護牆的作用亦要檢查。

地台加高後,是否需要重新看防護高度?

應在改動前交由專業人員評估。室內完成地台位置改變,可能影響相對高度及使用情況,不能只沿用裝修前量得的數字。

窗高是否決定防水效果?

不能只看高度。接合、收口、物料及施工品質等均須核對;若有滲水,應先查原因,不能直接以改高或改矮窗戶作解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