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將大樓原有窗戶改成另一款,先分清改的是玻璃、窗扇、整組窗框,還是連窗洞、幕牆或露台一起改動。這些工程的設計及法定程序不同,不能只憑「同尺寸換窗」或「管理處話可以」便開工。把擬改範圍交給合適的建築專業人士或註冊承建商,連同批准圖則及公契核對,再落實方案及報價。
換玻璃、換窗與改窗洞,工程範圍有何不同?
只換一塊玻璃,仍要確認玻璃種類、厚度、重量、支承及固定方式是否適合原有系統。保留窗框不等於可以任意加厚玻璃或改成另一種組合;工程分類也不能直接照搬整窗更換的答案。
更換窗扇或整組窗框,則要評估原有固定位置、窗鉸、承托、接縫及新窗的設計。外觀尺寸相同,也不代表安裝構造或重量完全相同。
若打算擴大、移位或新開窗洞,須查明牆身性質及對其他構件的影響。不要讓施工方先鑿牆才判斷是否結構牆;涉及結構牆、樑柱等改動,應由認可人士及註冊結構工程師評估,按適用法定程序處理。
露台圍封和幕牆改動另有要求,亦不宜與一般住宅鋁窗混作同一份「換窗」報價。
是否需要屋宇署批准?先核對工程分類
屋宇署的住用處所工程指引區分須事先批准及同意的改動加建、按簡化程序進行的小型工程,以及符合條件的豁免工程。不能把「不用事先批圖」理解為不用遵守建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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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 | 要確認的安排 |
|---|---|
| 須批准及同意的工程 | 相關專業人士、呈交圖則、施工同意及註冊承建商 |
| 指定小型工程 | 對應項目及級別、合適人員、開工前及/或完工後呈交要求 |
| 符合豁免條件的工程 | 實際豁免依據,以及仍須符合的安全及其他規定 |
普通窗或玻璃外牆可涉及小型工程項目 1.60、2.8 或 3.6,但須符合各項完整描述。分類除了尺寸和高度,亦涉及主框或輔助框、是否按原來設計、其他結構影響,以及有否防護欄障作用,不能只量一個離地距離便決定。
屋宇署窗、玻璃外牆及幕牆小冊子可用作分類入口,正式方案應由負責人指明適用項目及其條件。單純更換玻璃、窗鉸或手柄,也要按實際構造及工程範圍確認,並非看到「維修」兩字就自動豁免。
批准圖則及小型工程記錄可透過屋宇署樓宇資訊中心或「百樓圖網」查閱;現場情況若與記錄不同,亦應交代給評估人員。
公契及管理同意,與法定程序分開處理
符合建築法例,不代表已滿足大廈公契;取得管理處同意,也不能代替屋宇署所需程序。改窗前要確認公契、批准設計及其他相關文件有否限制窗的外觀、用途、改動或維修方法。
指定減音窗或固定窗可能是整體噪音緩解或建築設計的一部分,不能只因窗位在自己單位便自行拆改。不同屋苑要求並不相同,應查閱自己屋苑及單位的文件;有條文爭議時,管理處口頭答覆不等於已解決法律問題。
向管理處或法團查詢時,可帶着以下問題:本單位窗戶是否公契指定的減音窗或固定窗?公契有否明文禁止改動或拆除?改窗前是否須取得書面同意?日後維修或更換是否須按指定圖則及指定方法進行,費用由誰承擔?把答案記錄下來,連同往來文件一併保存,日後遇到爭議或轉售時會有用。
三種改裝方案,不能只比較隔音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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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 | 主要評估內容 |
|---|---|
| 保留窗框、更換玻璃 | 新玻璃與原框、固定方式及承托是否相容 |
| 加設內層窗 | 固定方式、開啟空間、通風採光、清潔及兩層窗的維修通道 |
| 整組換框及窗扇 | 原有開口、承托及固定、防水接縫、新窗設計及施工保護 |
加內層窗不是一律沒有結構或法定影響,仍須按固定位置及方案評估。若保留原有窗框再套裝新窗,也要先確認舊框和周邊牆身狀況,不能把外地供應商對某款產品的介紹當成香港個案的適用證明。
原窗已漏水時,要把查因及接縫處理列入方案;增加一層玻璃不會自動修好外牆裂縫或原有固定問題。效能方面亦應說明測試對應的是玻璃、整窗還是現場安裝結果,避免把單一材料數據當成改裝後的保證。
露台、幕牆、通風及防火有哪些特別限制?
露台及工作平台不能隨意圍封
屋宇署改動及加建說明指出,圍封若涉及結構、令天然照明通風不足,或使屬規定樓梯部分的露台違反消防要求,將不獲接受。獲豁免計入總樓面面積的環保露台及工作平台,亦不得違反其豁免條件。
其他露台不是一律可裝窗;是否可行及能否按小型工程程序處理,仍須按批准設計和工程條件評估。管理處收了裝修申請,也不代表圍封已合法。
幕牆須按整套系統評估
2024 年版小型工程技術指引列出的項目 1.61,涉及按原來設計修葺或更換幕牆,並限制對連接主體建築的支承構築物或結構構件作更換。它不是任意重設幕牆的通行證。
指引亦說明,幕牆可開啟窗的修葺若符合 2.8 或 3.6 的描述及規格,可按相應項目進行。因此既不能把整幅幕牆當普通窗,也不能一概說幕牆內所有窗的修葺都只適用 1.61。
改開啟方式亦可能影響其他功能
把可開啟窗改成固定玻璃,或用新增內窗阻擋原有開口,可能影響所需天然通風、採光或相關防火設計。負責人應按該位置在批准圖則中的用途評估,而不是只看改裝後還有沒有光線。
改窗後漏水,怎樣跟進?
先記錄出水位置、時間及與風雨的關係,向承建商和管理處交代,對照工程範圍及保養安排。新窗、窗邊接縫與相鄰外牆可能需要分開檢查,不能只憑最近換過窗便判定全部責任,也不能未查因就反覆補膠。
源頭不明或未能解決時,可向 1823 查詢或舉報,毋須先自行證明來源。聯辦處的職責說明區分一般雨水、供水管滲漏與衞生妨擾;即使不屬相關條例檢控範圍,仍可按需要轉介屋宇署跟進樓宇或排水渠失修,或轉介水務署跟進浪費供水。
若窗扇鬆脫、玻璃破裂或有掉物危險,先停用及遠離,通知管理處並安排即時處理;有人身危險時致電 999。保養爭議不應延誤安全措施。
還原、保險及轉售風險,不能靠口頭承諾排除
未按法定要求或公契進行的改動,可能需要糾正或還原,實際處理視乎工程及相關文件。施工完成多年或其他住戶也有類似改動,不能單獨證明合規。
保險後果方面,屋宇署提醒違反《建築物條例》可影響家居保險保障,包括火險。實際是否獲賠償須視乎保單條款及個案情況,不宜斷言必然不獲賠償,但住戶應主動向保險公司查詢。
轉售時,買家或其代表可能要求了解窗戶改動及相關記錄。應保留批准或呈交文件、所需管理同意、圖則及施工資料;是否影響交易、責任或索償,須按實際情況向相關專業人士查詢,不能一概斷言必然無法出售。
落實報價前,索取一份完整工程範圍
請負責人把擬改窗的位置和構造畫清楚,連同以下內容列入報價或工程文件:
- 保留及拆換的部件,是否改窗洞、涉及欄障或幕牆。
- 玻璃、窗框及五金規格,以及重量、支承和固定安排。
- 法定分類、負責人資格、所需呈交及公契或管理同意。
- 高處施工、防墜物、鄰近地方保護及飾面復原。
- 完工檢查、相關測試、保養及文件交付。
若設計或範圍中途改變,亦應重新確認適用程序及收費。只寫「全屋換窗、包申報」的總價,未能讓你知道實際由誰負責哪些工作。
常見問題
只換玻璃,是否一定不用申報?
不能單憑不換窗框判斷。要確認原有系統是普通窗、玻璃外牆、幕牆或涉及防護欄障,以及更換是否符合原有設計;請負責人說明適用分類和文件要求。
管理處批准了,是否就可以開工?
還要完成該工程所需的法定程序及其他適用要求。管理同意與政府批准或小型工程呈交,是不同層面的安排。
同尺寸換窗,是否不用重新評估?
仍要看材料、重量、固定、窗鉸和周邊構造。尺寸相同不代表全部設計條件相同,亦不能取代工程分類。
有窗邊滲水,是否應直接換整組窗?
未必。先查清窗戶、周邊接縫或外牆的實際問題,才比較局部修補與更換方案;新窗不會自動修好所有相鄰構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