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窗戶未必一定要連框拆走,也不能只看用了多少年便決定。先檢查窗扇、框架、玻璃、五金及牆窗接合,再比較局部維修與更換方案;若只是想改善開啟方式、隔聲或外觀,亦須配合原有設計及安全要求。以下說明工程範圍、報價、程序與完工文件。
換配件、保留舊框與連框更換,有何分別?
可左右滑動查看完整表格
| 工程方向 | 包括甚麼 | 須先確認 |
|---|---|---|
| 局部維修或換玻璃 | 處理已確認欠妥的組件 | 其餘框架、固定及配套是否適合保留 |
| 保留舊框的翻新方案 | 按指定系統接合新框或新窗部分 | 舊構造狀況、固定、排水及開口影響 |
| 連框更換 | 拆除舊框,處理窗口及安裝新窗 | 拆改範圍、固定、接合與飾面復原 |
這些方案未必都適合你的單位,亦不是固定的價格級別。尤其「套窗」「免打鑿」等商業名稱,不能代替具體圖則及施工範圍;外地產品示範也不能證明某套做法符合香港現場要求。
甚麼情況要考慮維修或換窗?
屋宇署窗戶維修問答指出,窗戶沒有特定壽命,應按組件狀況適時維修或更換。窗鉸鬆脫、螺絲或鉚釘銹蝕缺漏、玻璃破裂、窗扇歪斜等,都應安排檢查。
檢查要分清是局部部件、框扇裝配、固定位置,還是牆窗接合有問題。窗扇下墜不一定代表整個窗框都不能保留,窗邊漏水亦不一定要全部換窗,應由專業人員說明判斷依據。
如有鬆脫或墜下風險,先避免使用及接近,通知管理處並安排緊急處理。不要為了取得報價照片而推拉窗扇或探身拍攝。
只換配件或玻璃,報價怎樣列清楚?
局部修葺須先確認故障及保留部分的狀況,並選用合適的替換組件。報價應列出位置、配件種類、數量、物料及安裝範圍;「換窗鉸」若沒有數量與單位,便難以比較。
若同時遵從強制驗窗通知,應分清影響安全而須進行的訂明修葺,以及不屬該範圍的建議工作。不影響安全的防水密封劑、墊條等並不在訂明檢驗及修葺範圍,但仍可按實際需要另行修補。
因此,計劃以外的項目不一定只是美觀升級,也不能一律說完全沒有需要。應請合資格人士解釋各項目的性質,並把費用分開列明。
保留舊框的方案,不能只看免打鑿
保留舊框可以減少部分拆除工作,但是否可行要看指定系統及原有構造。新窗如何固定、荷載如何傳遞、新舊接合及排水如何處理,均須有具體設計,不能假定所有新框都只由舊框承托。
若原有框邊漏水、金屬損耗或固定欠妥,應先查明及處理,不能用覆蓋把問題遮住。新構件佔用的空間,也可能影響玻璃面積、可開啟部分、清潔與日後維修,應看實際尺寸。
比較此類方案時,請服務方交代採用系統、現場適用依據及香港所需程序。商業名稱本身並不構成小型工程分類或豁免依據。
連框更換:如何處理固定與牆窗接口?
連框更換可用於原有框架欠妥,亦可能因改款或其他工程需要而採用,不代表只有接口已失效才需要考慮。它會涉及舊框拆除、窗口接合及飾面復原,應先由現場評估界定範圍。
屋宇署作業備考 47要求窗框安全穩固地安裝在牆身窗口。如使用固定耳鐵,備考列出不銹鋼或熱浸鍍鋅鋼、厚度最少 1.5 毫米及中點間距不超過 300 毫米等規定;間距如超過 300 毫米,須由認可人士或註冊結構工程師確保結構安全及防水效能不受影響。這些是專業設計及施工的核實項目,不是住戶自行安裝的步驟。
報價應說清新框的固定方法、牆窗接口如何防水及完工驗證方式。實際工程涉及哪一類小型工程、是否需其他審批,須按範圍及現場條件判斷,不能只憑「連框更換」四字定級。
換窗能否同時解決牆邊滲水?
要看水源。窗戶密封或框邊接合是可能原因,但附近外牆、其他接縫或喉管亦可能涉及。若水源不在今次更換範圍,換了窗仍可能滲水。
強制驗窗的安全檢驗與防水查漏,亦須分清工作範圍。兩者可以由具備相應資格及能力的服務方一併處理,不是一定要找兩間公司;重點是誰負責哪部分、如何檢查及驗證。
可提供已知的水痕位置、出現時間與天氣關係,再請施工方說明查因結果及報價涵蓋位置。不要只接受「換窗一定不再漏」的概括承諾。
比較換窗報價,要列明哪些項目?
每份報價應針對相同數量、窗型、玻璃與工程範圍,才容易比較。至少分清以下內容:
- 更換位置、尺寸、分格、開啟方向及配件數量。
- 框料、玻璃、五金及密封的規格。
- 舊窗拆除、清運、框邊及飾面復原。
- 棚架或其他施工安全措施,以及是否另計。
- 完工檢查、約定的測試及紀錄。
- 適用的法定文件、代辦範圍與副本。
- 保養期限、涵蓋位置及仍有問題時的跟進。
取得不同服務方的書面報價有助比較,但一般私人單位換窗不能一律套用大型樓宇復修的公開招標安排。若商戶說會提供「合格紙」,應追問是何種文件;普通收據或商戶證明不能代替強制驗窗所需的指明表格。
小型工程與強制驗窗,分別怎樣處理?
換窗工程的分類須按施工內容、位置、高度、尺寸及是否涉及原有防護欄障等判斷,不能只以「照原樣換」或「改款」就決定級別。相關工程應由具備對應資格的人員按制度辦理;涉及結構牆改動時,更須先確認審批要求。
強制驗窗則由法定通知觸發,須由合資格人士親自進行訂明檢驗,並按需要監督註冊承建商進行訂明修葺。單位業主應看清通知涉及範圍,不能把自己的通知理解為獨自負責全幢樓宇。
屋宇署指明表格中,WI1 可用於檢驗後毋須修葺,或由同一合資格人士負責檢驗與監督修葺的情況;分別由不同合資格人士負責時,則有 WI2、WI3 的安排。實際由獲委任人士按情況填妥及呈交,住戶可索取副本核對。
自願換窗也須遵守適用工程要求,但不應一律說成已啟動強制驗窗程序。落實報價前,請服務方說清楚今次涉及哪些制度及文件。
完工後,驗收與保養要留下甚麼?
與承建商核對安裝範圍、窗扇開關及鎖具、約定的測試結果,以及牆窗接合和飾面復原。屋宇署作業備考 47 建議安裝後進行實地滲水測試,實際方法與項目要求應由專業人員安排;不能把測試一律寫成所有維修情況相同的法定程序。
保留合約、單據、窗戶及配件資料、施工變更、測試紀錄、適用的呈交文件副本,以及書面保養條款。保養應交代何處、何種問題及何時限內可跟進,而不是只寫「包用」。
文件與現場檢查需要配合;有證明紙不代表每個部位都沒有問題。若發現異常,及早書面通知服務方,涉及鬆脫或玻璃破損則先處理安全。
常見問題
驗窗不合格,是否一定要連窗框一併更換?
不一定。強制驗窗計劃的訂明修葺,以不遜於窗戶原有設計為標準;影響窗戶安全的欠妥組件,一律須修葺或更換。窗框及牆窗接口是否要連框更換,取決於實際狀況,須由合資格人士檢驗判斷,不能單憑「不合格」三個字推論。至於防水密封劑、防水墊條/膠條等不影響窗戶安全的組成部分,本身不屬計劃下訂明檢驗及訂明修葺所涵蓋的範圍。
防水膠邊老化,是否屬強制驗窗要求更換的項目?
防水密封劑、防水墊條/膠條等不影響安全的組件,不屬強制驗窗計劃下訂明檢驗及訂明修葺所涵蓋的範圍;不過,若窗扇膠條老化可能引致窗戶開關不順暢,甚或出現滲水,合資格人士可建議業主在修葺窗戶時一併修補。你仍可自願另行安排更換,但這屬自選項目。按屋宇署指引,合資格人士應告知業主哪些修葺項目因關乎窗戶安全而屬必須進行,以及哪些屬建議進行。報價時,宜要求把法定修葺與自選項目分開列明,避免混淆。
師傅口頭說會給「合格紙」,是否足夠?
未必足夠。商戶自稱的「合格紙」或「證書」,未必符合強制驗窗計劃的要求;合資格人士須代為填寫及呈交指定表格。你可以要求提供交付表格的副本,並妥善保存單據合約,單據應列出更換配件的種類、數量及價格。
